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旨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行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公路、港口、水运、机场、物流和地方事务(航空、铁路)管理,协调邮政行业;负责制定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运输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监管措施;组织制定当地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深圳市交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信访办)、人事处、财务审计局、综合法规处、规划设计处、发展规划处、建设管理处、智能交通处、安全管理处、公共交通处、航运管理处、物流发展处、机场处等。下属单位有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交通公共设施管理部(市政公路管理部)、西部交通运输局、东部交通运输局、宝安交通运输局、龙岗交通运输局、光明交通运输局、平山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局(市政配车办公室)、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交通公共设施建设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智能交通中心、交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交通运输费征收终端、深圳港引航站等。
交通节能减排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的直属机构。承担节能减排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初步审查和验收申请等任务。参与交通节能减排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参与项目实施的监测和反思,承担交通节能减排项目信息的汇总、报告、发布和档案管理任务。交通节能减排中心协助交通部节能减排和气候变化任务办公室管理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它就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政策进行研究和信息交流。负责交通节能减排项目信息的收集、报告、发布和档案管理。它还负责项目信息发布、任务简报汇编和网页维护。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为深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将原深圳市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的职责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设计、发展职能得到进一步融合和加强。
中*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提供中国交通信息、法律法规、出行服务、交通知识等信息。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